| 近日,一起标的额仅为0.5元的电信合同纠纷案件,在石家庄高新区法院审判人员的多方说服劝导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2007年10月31日,刘某用一部联通手机两次主叫朋友的手机后,均接到内容为“被叫客户已申请来电宝”的语音提示,两次通话时间分别为13秒和3秒,原告为此实际支付话费0.5元。经了解,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提供的该项业务为“来电宝”服务,当用户出现手机关机或无信号等情况时,由被告方事后以短信的形式将来电情况通知“来电宝”用户。刘某认为,其在两次主叫过程中均未达到与朋友通话的目的,被告作为联通通信运营商未就该事项向原告提供任何服务却收取两次通话费,应属不当得利,遂请求法院判令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返还0.5元话费并公开赔礼道歉。
法院认为,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此类诉讼并不只是要求个案的解决,更多的是寻求一种法律调整,使垄断行业与消费者之间达到实质上的平等。刘某的诉讼标的虽然仅为0.5元,但其背后的社会效益却是巨大的。遂由审判人员进行了精心调解,中国联通公司河北分公司返还了收取的费用,且停止来电宝业务主叫方的收费,刘某也近日提交了撤诉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