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沧化股份”是沧州市大型支柱企业,该企业的破产将涉及420家债权人及众多名职工和广大股民的切身利益。同时,案件的审理兼跨新旧两个《破产法》的适用。日前,经过近八个月的艰苦工作,沧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了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计划,并中止破产程序,为企业减轻债务44.6亿元,使4000多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5.6万股民的利益得到了依法保护。这是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服务经济发展60条”后,为企业解决的一件更大法律问题。
这份名为《关于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指导意见》共60条,涉及司法观念、“严打”工作、产业政策、土地征收、城镇拆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劳动争议、“三农”工作、司法服务等11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其主要内容包括:对因产业结构调整引发的企业兼并、破产重组、产权转让等各类诉讼案件,省法院将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按照政策的要求,依法予以调整;以建立河北区域性现代金融体系为司法服务重点,加强对金融纠纷案件的调查研究和对下监督指导,积极运用民商事审判中积累的金融案件审判经验,依法支持金融产业政策贯彻落实,推动全省融资体制改革;平等保护、公平对待各种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利和发展权利,改善服务,增强市场主体的活力,依法保障其自由发展,积极营造公平有序、诚实守信、相互促进的经济运行环境;对涉及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等诉讼案件,在保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并做好各个审判环节的衔接工作,确保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同时,发挥司法业务技能和法律知识优势,积极参与重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通过提出司法建议、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帮助解决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遇到的法律难题,努力预防、减少和化解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依法审理专利、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案件,加大技术创新对经济增长的突破性带动作用。加大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和指导力度,通过依法规范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咨询等中介机构,支持技术合作开发,增强竞争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据了解,该“60条”指导意见是对去年8月省法院出台的《关于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指导意见》的进一步完善。与前者相比,“60条”指导意见更加规范,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加强化服务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