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尝试实行“员工制”管理
10月份开始,省妇女儿童服务中心的阳光家政服务公司将对首批16名家政员实行员工制管理。从此以后,每月16日,服务公司会在这天给她们发工资,每月给她们上“意外险”和“妇科险”,假如她们在客户家里发生意外或身患妇科病,最高分别可报1万元和2万元的医疗费用;如果表现好,她们还可定期参与公司的调资、晋级和评优。
除此之外,公司每年还安排她们出去旅游一次;每年年底给她们家里保洁一次,春节前还可享受公司福利。只是公司对员工制家政员也有要求,她们要想保持员工资格,就必须按公司要求,每月参加公司的家政员培训及公司安排的公益活动。
据介绍,这16名员工是从公司80余名职员中选出来的,她们综合实力强,且无客户投诉。
采访中,阳光家政潘丽红经理告诉记者,除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保费较高的险种外,这16名员工的待遇跟有正式单位职工的待遇较为一致。
■个例:家政员感觉有了保障
10月10日8时,李芬霞一路微笑着乘车来省会一户民居家“上班”。她穿上围裙、查看菜品、列出菜单,然后便是择、洗、切、烹等制作工序。看到这里,人们会误以为李芬霞是位厨师。其实不然,今年30多岁的李芬霞是一位家政从业人员,而且是上了“保险”、有了“娘家”的职业工人。
10月初,她和省妇女儿童服务中心的阳光家政服务公司签订了用工合同,服务公司不但给她上了意外险,而且还上妇科险。李芬霞的生活,步入职业员工轨道,每月按期到单位领薪水,在工作中有个大事小事,单位还会出面帮其解决。
采访时李芬霞告诉记者:“现在感觉跟上班一样,心里觉得踏实多了。”
同样作为首批纳入员工制管理的普通家政员,李增敏感觉自己很幸运,她觉的公司这项制度挺好,自己的利益更有保障了,工资既不会拖欠,还有保险和福利,一旦发生纠纷,还有人出面解决。
■业内:好事,但有一定难度
谈及对家政人员实行“员工制”管理这事,几乎所有的家政服务公司都认为它是有利于保障雇佣双方利益和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好事,但在河北实行起来存在着很大难度。
青园爱心月嫂服务部经理严潇说,2005年时,该公司就对月嫂及育婴师实行了类似管理,虽然尚未给月嫂和育婴师们尝试其他福利待遇,仅意外伤害险这一项,就很受月嫂和育婴师们欢迎。
严潇告诉记者:员工制管理,确实是防止家政员流动、增强家政员行业魅力及规范家政市场的好措施,“我早就有将普通家政员纳入员工制管理的想法,但因为风险大、难度大而作罢。”她认为,让家政员拿点中介费还可以,如果将其纳入员工制管理,就得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费,如果再收取养老、医疗等保险费,收入不高的家政员肯定接受不了,如果让雇主来掏钱的话,雇主也肯定不乐意,家政公司本身的微利经营,又很难承担。
家政公司都希望政府能出台家政人员职业化的相应扶助措施,希望保险公司能推出既有利于家政员、又利于客户的双保险种,借以推动家政员的“员工”化。
■家协:员工制破解“人员”流动
对我省家政市场新出现的这种管理方式,河北省家政协会王玉勤副会长举双手赞成。她说,家政公司为雇主介绍保姆,向双方收取管理费,这种中介式的经营模式,使家政服务业总体处于一种低效能、低水平管理的境地,更使从业人员处于一种“自由职业者”的盲目状态。如果有家政公司长期托管,把从业人员的自由行为变成职业行为,合理调度人力资源,对职工进行职业约束,避免市场出现无序和失控的状态,职工的可信度就会大大增加,从而打消雇主对家政员的疑虑,有利于家政员队伍的稳定和扩大,有利于市场的规范化、有序化。
◎他山之石———
尝试家政员工制的城市
北京:部分公司与优秀月嫂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上北京市职工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员工上岗和待岗期间均享受合同工资和福利待遇。也有公司给员工上意外伤害险,不但保障家政员的意外伤害,还可以保障雇主家庭的意外,包括贵重物品的丢失与损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