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中午,省会刘女士到长安区一家饭店吃饭。当时在该饭店款台旁的墙上贴了一张价格表,刘女士按照该价格表点了一份凉菜。然而饭后结账时,刘女士却发现所点凉菜的实际价格比价格表上的价格要贵2元,表上价格为6元,而账单上的价格为8元。对此,服务员称该凉菜新近涨价,饭店只将菜单上的价格改好,尚未改墙上的价格表。最后,虽然按照账单上的价格结了账,但刘女士心里始终不太舒服。
对此,河北省消协副秘书长孙常军表示,饭店在消费者点菜前应告知菜品价格,以供消费者选择,不能够在就餐完毕后再告诉价格。饭店改菜品价格却不更改价格表,那么应该将价格表收起不再继续使用,或是提醒消费者价格已更改。而该饭店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消费者遇到此情况,可拒付差价,如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消费者可就近向消协或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