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保险公司推出了重疾险和寿险二合一的新险种,即在一款终身寿险中内置了一部分的重疾险。若投保人不幸罹患若干种重疾险的话,此款终身寿险会先行赔付一半的保险金供投保人医治疾病。如果医生仍无法从重大疾病中挽救投保人的生命,那么待过世后剩下的一半保险金则会给予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
这种产品的缺陷在于因为要在一款产品中兼顾寿险和重疾险两项功效绝非易事,其无论是寿险保障还是重疾险保障,往往无法与同档次单纯的寿险和重疾险相媲美。
比如某款“二合一”寿险产品,其重疾提前支取占寿险保额一半的规定,其实就会带来很多问题。重疾该保多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目前的医疗开销水平以及你希望获得的医疗条件。“二合一”寿险的缺点并不仅仅在于保额的过分“僵化”上,另一个问题就在于其附加的重疾保障有些“缩水”,保障的重大疾病险种类远不如单一的重疾险。为了使保险真正适合个人的需求,建议投保人还是放弃这样的“二合一”险种,将寿险和重疾险分开来买,一份简单的寿险加上一份简单的重疾险反而保障更全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