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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药品将配“电子身份证”
时间:2010-4-9 来源:新华社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8日指出,今年我国将制定公布《入网药品目录》,建立全国统一药品监督管理网络,并逐步实施药品“电子身份证”监督制度。
    2008年首批《入网药品目录》包括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等。
    颜江瑛指出,列入重点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于2008年10月31日前完成赋码,并加入药品监管网;这些重点药品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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